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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快速提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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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如果在英語學習方面有不懂的地方,不要大意地去問吧。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快速提升英語的方法,供大家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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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提升英語的方法:英譯漢常見雷區

一、國名和機構名

國名一定要準確翻譯,不能有絲毫的馬虎,譯錯絕對要扣分。國名一般都能在字典中查到,只是要注意簡稱和全稱的問題。“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一定要翻譯爲“美利堅合衆國”;如原文爲“usa”,則可譯爲“美國”。孟加拉國的英文全稱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翻譯爲“孟加拉人民共和國”,其簡稱“bangladesh”,一定要翻譯爲“孟加拉國”,不能譯爲“孟加拉”而省略了“國”字。

機構名稱也是一樣,例如“unesco”是縮寫,也就是簡稱,一般譯爲“教科文組織(聯合國系統譯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教科文組織本身的譯法)”,這兩種都可以。有的考生將“unesco”這個簡稱翻譯爲全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這是一種過度翻譯,有畫蛇添足之嫌,在國際組織文件翻譯中是絕對不允許的,因此在考試中也要扣分。

二、地名

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對於原文中的地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譯的,翻譯時可以藉助外文詞典、地名詞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試中,考生應該力爭將地名按照通用的習慣說法準確地翻譯出來,尤其是一些著名的大城市,幾個主要大國的州(省)一級名稱。翻譯(水平)職稱考試允許帶字典,因此,只要查一下字典,這些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無論考生的翻譯水平有多高,譯文中如將“geneva(日內瓦)”翻譯爲“幾內瓦”,將“bern(伯爾尼)”翻譯爲“波恩”,也會直接導致扣分。有些小地名字典上查不到,當然可以自譯,這時如果在地名譯文首次出現時將原文加括號附在詞後,不失爲一種聰明的處理方法。考慮到這是限時的考試,閱卷時,各閱卷組也會對這些小地名的扣分作統一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地名一定要力求準確翻譯。

三、貨幣符號

在實務考試中經常會出現貨幣符號的縮寫,這些貨幣符號一般也需要翻譯出來。例如“£”(英鎊)、“$”(美元)、“€”(歐元)等等,考生對這些符號要有基本的瞭解。原文中明明說的是5000萬英鎊,你翻譯爲5000萬歐元,實際價值錯得離譜,你說閱卷老師能不扣分嗎?

  快速提升英語的方法:英譯漢常見的雷區

一、數字

關於數字用法的問題,國家主管部門已有具體規定,各翻譯出版機構以及一些國際組織也有自己的專門規定。有志於從事翻譯職業的人應該對這些有起碼的瞭解。

一般的規定是,對於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無論原文是否使用阿拉伯數字,譯文一般用阿拉伯數字。例如:原文“654,321,000”,譯文中照抄“654,321,000”即可;不能譯爲6億5千4百32萬1千。原文“fifty million”,可譯爲“5 000萬”;不能譯爲“五十百萬”,或“50百萬”。對於萬以上數字,中文一般以“萬”和“億”爲單位;原文“half a billion”,可譯爲“5億”。原文“five trucks”,可譯爲“5輛卡車”;原文“3-4 percent”,可譯爲“3%-4%”;原文“five percentage points”,可譯爲“5個百分點”。

原文用英文數字或羅馬數字表示的,除純粹屬於計量或統計範疇的數值的情況外,譯文用漢字。例如:原文“Chapter II”,可譯爲“第二章”,不能譯爲“第2章”;原文“Committee of Twenty-four”,可譯爲“二十四國委員會”,不能譯爲“24國委員會”;原文“Sixty-fourth Session”,可譯爲“第六十四屆會議”,不能譯爲“第64屆會議”。

在原文中,數字如作爲詞素構成固定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的語句,以及鄰近兩個數字連用表示概數的情況,則譯文中可使用漢字;整數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可以用漢字,但要照顧到上下文,以便求得局部體例上的一致。例如:原文“quarter”,應譯爲“四分之一”;原文“three to four people”,則譯爲“三四人”;原文“Third World”,可譯爲“第三世界”;原文“several thousand people”,則譯爲“幾千人”;原文“five principles”,可譯爲“五項原則”;原文“four or five hundred”,可譯爲“四五百”;原文“well over sixty”,可譯爲“六十好幾了(年齡)”, 原文“50-odd years old”,可譯爲“五十出頭”, 原文“a little over 30 years old”,可譯爲“三十掛零”等等。

對於數字的翻譯還可以做出許多規定,但對於翻譯(水平)考試而言,掌握以上三點就基本可以了。對於不規範的數字表述,諸如“6億5千4百32萬1千”之類,閱卷老師都是要酌情扣分的。

二、人名問題

除另有特別規定外,對於原文中的人名一般都是要求翻譯的,翻譯時可以藉助外文詞典、人名詞典或其他工具。在考試中,考生應該力爭將人名準確地翻譯出來,尤其是一些國際上較爲著名的人物,例如聯合國祕書長、幾個主要大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歷史上有名的大科學家、大文學家等,還要注意與港澳臺地區的譯法有所區別。對於一些一般人不太熟悉的人名,即使翻譯得不太準確,考慮到這是限時的考試,閱卷老師一般是可以通融的(各閱卷組會作統一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人名一定要力求準確翻譯。

有的考生在譯文中將外國人名直接上原文,這是不符合要求的(除非有特殊規定),閱卷老師會相應地扣分。有的考生在譯文中將人名空在那裏,這就更不符合翻譯的基本要求了,做翻譯是不能開天窗的,那就是失職了。

  快速提升英語的方法:翻譯理論,邁向翻譯學最重要一步

許鈞等著的《文學翻譯的理論與實踐——翻譯對話錄》是值得每一個從事文學翻譯和關心文學翻譯的人認真一讀的好書。這本書並不教給你什麼,但是它開啓了翻譯的多種可能性,足以使你滿懷信心地確立自己的選擇。本書基本上是許鈞先生訪問國內二十位翻譯家的筆錄,取對話形式。許鈞先生的地位是獨特的,他是訪問者,要通過精心設計的提問讓被訪者說出他們的想法,甚至想法後面隱藏着的東西;他又是一個平等的對話者,他有他的觀點需要表達,有時甚至難免激烈然而禮貌的爭論。這種獨特的地位決定了本書的特點:既深入淺出,又生動活潑,既充滿例證,又不離宗旨,既主客判然,又融融泄泄。爲了一個明確的目的,圍繞着一個確定的主題,邀請二十位譯家一一對談,歷時三年,最後集於一書,這在國內恐怕還是第一次。

文學翻譯有沒有理論?文學翻譯有什麼樣的理論?這是一個表面上解決了而實際上頗有爭論的問題。出了那麼多的“論”和“學”,要說文學翻譯沒有理論恐怕過不去;若說文學翻譯有理論,可是一些自成一派的理論家卻不能做一個勝任的翻譯家。於是文學翻譯就有一個實踐問題,有實踐而後纔有理論,有多種實踐就有多種理論,“文學翻譯理論不應該有非此即彼的統一標準”,正是一個順理成章的結論。這個看似簡單的結論,得來卻是不容易的。許鈞先生的對話者絕大多數都是有成就的翻譯家,也就是說,都是一些文學翻譯的實踐家,他們只是把自己信奉的原則娓娓道出,或輔以鮮活的例證,或進行理論上的闡發,顯得那麼謙和,然而卻是堅定的,不像有的理論家那樣咄咄逼人,在把自家的理論捧上天的同時,把別人的理論打入地,彷彿在翻譯理論這片土地上必得有一個君臨一切的國王一樣。人類有翻譯活動已是很久遠的事了,羅馬人從公元前三世紀開始,就大規模地翻譯古希臘的文學著作,中國的《禮記》記載了公元前五、六世紀的口譯(不排除筆譯)活動,有文字記載的筆譯佛經的活動則開始於公元二世紀中葉,翻譯的歷史可謂久矣!在這漫長的歲月裏,是直譯,還是意譯,始終是翻譯家們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到了今天,則進化爲形似還是神似,更引而申之爲語言學派還是文藝學派,至今未有一致的看法。然而奇怪的是,主張形似的或語言學派並不否定神似或文藝學派,主張神似的或文藝學派卻往往否定形似或語言學派。在許鈞先生與之對談的翻譯家中,除了個別的翻譯家外,大多避免把自己劃入形似派或神似派、語言學派或文藝學派,他們這樣做是有道理的。在文學翻譯的實踐活動中分流劃派,原本是從事文學翻譯研究的人的一種追求簡便的辦法,在刪繁就簡之中難免留下或多或少的陷阱,從事翻譯實踐的人自然有所警惕,不那麼容易入於彀中了。就拿直譯、或形似、或語言學派來說,一個譯者拿到一篇作品,他想把作者說了些什麼和怎樣說的傳達給讀者,他要考慮作者和原作的時代背景、文化特點和語言風格,他首先要保留的是原作的語彙、句式和結構,賴此傳達出原作所包含的人物事實、作者的思想感情和文本的風格;他不能保留的,如區別中外語文的一些特殊的句式結構(包括文化)等,他必能採取適當的方式曲爲表達。一種語言要安穩地到達另一種語言,必要經過“顛頓風塵、遭遇風險”的過程,然而畢竟是可以“安穩”到達的,須知在多數情況下中外文是一致或近似的,正所謂“天下文人之腦力,雖歐亞之隔,亦未有不同者”(林紓語)。有些情況需要變通的,無論什麼樣的譯者都會變通的,決不會膠柱鼓瑟,弄出不通的中文來的。原文中的字有虛實,有音響,有色彩,有情調,句或簡潔,或奔放,或舒徐,或繁複,篇章結構清晰緊湊,複雜多變,無奇不有,風格則或陽剛,或陰柔,或兼而有之,若說形似,須一一對應,談何容易,遠非字字對譯或查查字典所能奏效。至於個別的表達習慣,例如法文的形容詞一般放在名詞後面,譯成中文一定會把形容詞放在前面,根本不涉及形似還是神似的問題。大體上的直譯若不能做到文從字順,只能說明譯者的懶惰,或對祖國的語言的掌握還不到家,更何況還要傳達出原作的精神,所以,受訪的大部分翻譯家主張“以形寫神”,或者“形神兼備”,或者“形似而後神似”,而對“得意忘形”或“重神似不重形似”之說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茅盾先生稱那種“字對字”的翻譯爲“死譯”,說“直譯的意義就是不要歪曲了原作的面目,要表達原作的精神”,我認爲他的話是對的。真正的直譯是即重形似又重神似的,不像意譯派那樣對原文要去粗取精,離形得似,完全置形似於不顧。實際上,所謂直譯,並不像有些人以爲的那樣,是比着原文依樣畫葫蘆,字字對譯,毫釐不爽,似乎很容易,其實,直譯比意譯難得多,試想在有限的空間裏惟妙惟肖地再現原文的風采,不許裁彎取直,不許繞過困難,不許離開原文做無根之想,還有比這更難的嗎?真真是戴着鐐銬跳舞啊。水天同先生說得好:“夫‘直譯’‘意譯’之爭盲人摸象之爭也。以中西文字相差之巨而必欲完全‘直譯’,此不待辯而知其不可能者也。亦有兩方語句,不約而同,順筆寫來,自然巧合者,當是時也,雖欲不 ‘直譯’豈可得乎?”這就是爲什麼在《文學翻譯的理論與實踐》中“直譯”“意譯”的說法幾未出現,而代之以形似或神似、語言學派或文藝學派。直譯還是意譯,形似還是神似,語言學派還是文藝學派,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補充的。看看文學翻譯的歷史,早期的不算,因爲那時還有不懂外文者從事翻譯,就拿解放以後來說,成功的譯品幾乎都是直譯或在直譯的基礎上意譯的作品,就連被視爲神似派的代表、提倡“重神似不重形似”的傅雷先生也說:“在最大限度內我們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難怪許鈞先生“覺得傅雷先生的理論與實踐在某種程度上是矛盾的”。我們不能從幾十萬字的一本小說中挑出幾個詞或句子就說直譯如何意譯如何,可以說,現代的一部譯作大部分都是直譯的,只有個別的部分或細節是意譯,而且還有好壞的區別。

以上說了一些直譯的好話,似乎在爲直譯辯護,其實直譯不需要辯護,只不過有人自以爲是文藝學派的代表,對直譯或形似或語言學派說了一些不實之詞,使我有一種骨鯁在喉不吐不快之感罷了。我不是“卓有成就的著名翻譯家”,我不入直譯派、形似派或語言學派,也不入意譯派、神似派或文藝學派,如果我從事翻譯活動,我只想把我的翻譯搞好。這裏,請允許我引用我說過的話:“我對於文學翻譯只是業餘的,但雖說是業餘愛好,這文學翻譯究竟是一項嚴肅的事業,須滿懷熱情地認真從事,並多少該有些自尊自重自豪感。因此,一個動筆翻譯的人可以沒有系統周密的理論,卻不可以沒有切實可行的原則。他必須對什麼是好的翻譯有自信而且堅定的看法,但是他不一定要固執地認爲只有一種翻譯是好的,其餘都是壞的。”因此,許鈞先生說得對:“過去我們習慣於二元對立,翻譯上的語言學派和文藝學派也水火不相容的樣子,殊不知矛盾的雙方總是以對方的存在爲存在前提的。在大的方面,我們需要一種翻譯哲學來解決可譯與不可譯的種種矛盾。可具體而言,我們仍然要強調翻譯是一門實踐的科學,翻譯理論研究是要在這兩個層面上展開的,而不要制訂一個標準,界定兩個學派的是與非。”    未來的翻譯學什麼樣子?與以往的翻譯學有什麼區別?這是不可預見的事情,但是,它將不是以二元對立爲思維原則的產物,直譯和意譯,形似和神思,語言學派和文藝學派,將不再以各自的極端形態出現。許鈞先生在和王理行先生的對話中說,他“想寫一部《翻譯論》”,我們翹首以盼,而這部《文學翻譯的理論和實踐 ——翻譯對話錄》就是“邁向翻譯學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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