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模擬試題4
四、綜合題( 本題共40分)
1. 某企業2011年利潤表上反映的稅前會計利潤為1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按稅法規定全年應列支業務招待費100萬元,該企業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為110萬元;營業外支出中含有稅收滯納金2萬元;投資收益中含有國債利息收入4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不存在暫時性性差異。
要求:
(l)計算該企業2011年應交所得稅;
(2)編制計算應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金額以元為計量單位)
【答案】
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000000+(1100000-1000000)+20000-40000=1080000(元)
應交所得稅=1080000×25%=2700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27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70000
2. 某企業銷售一批商品,增值稅發票上的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為17000元,貨到後買方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要求在價格上給予2%的折讓,款項未付。編制銷售實現時;發生銷售折讓時以及實際收款時的會計分錄。
【答案】
銷售實現時: 借:應收賬款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2000 (10000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40
貸:應收賬款 2340
實際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114660 (117000-2340)
貸:應收賬款 11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