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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與鄧恩詩歌的社會心理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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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莎士比亞鄧恩愛情詩意象韻律社會心理
  論文摘要:莎士比亞和鄧恩都是生活在英國文藝復興時期的著名詩人,但是兩人無論是家庭背景還是文學風格都存在着很大的差異。他們的詩作在意象、語言、韻律方面存在的不同之處折射出兩人在社會心理方面的差異。
  一、社會背景
  莎士比亞(WilliamShakespeare)(1564—1614)出生在伊麗莎白時期艾文河畔的斯特拉夫小鎮上。他的父親是當地一個小有名氣的商人,後來生意中途沒落,最終沒有步人大資產階級之列。年輕時的莎士比亞做過屠夫、商人。他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內心始終有一種改變生活狀態、進入高級階層社會的需求與嚮往,並以此獲得超越自我,追求自我價值的實現。由於要養活妻兒,又由於在私人鹿苑打獵時被抓,莎士比亞離開家鄉,來到充滿文學、戲劇氛圍的倫敦,在此他的文學創作天分得到了充分的施展,最終使他踏上了通向文學巔峯之路。
  馬斯洛認爲,社會動機支配個人的行爲,社會動機系統中的社會實現是一個人以社會總體利益爲出發點,把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作爲最高欲求並付諸行動。社會實現在個人動機系統中和自我實現是兩位一體的。莎士比亞來自社會底層,在倫敦的起點也很低。他先是在劇院門口給別人看馬,後來又做臨時演員和兼職編劇。當時英國戲劇發展很快,並且是一種雅俗共賞的娛樂活動。許多人都參與這項活動,並以此獲得名利。在社會總體發展趨勢的影響下,具有語言天分、善於觀察生活的莎士比亞不可避免地被捲入這場洪流之中。
  處於社會底層的莎士比亞處於一種心理焦慮狀態,他渴望同他人在一起,建立友好的關係,尤其渴望被社會接納,從事一種被欣賞、有尊嚴的工作。戲劇和詩歌是他最好的選擇。他積極接受伊麗莎白時期人們對美的觀念,用唯美的方式表達對美的理解和對文學藝術的膜拜。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詩》(Sonnet18)中,他使用伊麗莎白式十四行詩描述了愛人那不可言喻的美,並歌頌了文學能戰勝自然,使美永存人世的特殊功能。
  比莎士比亞小8歲的約翰·鄧恩(JohnDonne)(1572—1631)出生在一個地位、知識都較爲顯赫的天主教家庭裏。他的母親是托馬斯·莫爾爵士(SirThomasMore)的曾曾孫女。雖然由於家庭的宗教信仰問題,他始終沒有獲得應有的學位,但他受到良好的家庭和高等學校教育。他愛好廣泛,文學、哲學、法律、宗教無不涉獵。後來給伊格爾頓爵士(SirEa.gleton)當私人祕書,仕途也頗爲順暢,可以說是春風得意。但改信英國國教和因祕密結婚而入獄之事始終縈繞在他心頭,揮之不去。雖然滿腹經綸,但屢屢得不到器重。他看透了上層社會的虛僞、矯飾,自己對社會現象委曲求全使其痛心疾首,對社會產生了一種沒落貴族式的悲觀、尖刻的態度,在文學寫作中也多了一些辛辣、諷刺和鄙俗的表達。
  表面上看來,鄧恩的處世和文學風格與他的家庭背景以及所受教育程度存在差異,但是這一表現正說明了詩人極其需要博取他人的認可。他像變色龍一樣在生活和文學中扮演着某種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像真的一樣j(H㈤。在發表於1633年的《跳蚤》(TheFlea)中,詩人通過摒棄傳統深化主題的方法,利用豐富的想象力、怪異的意象、靈活的詩節安排和誇張的手法來闡釋和強調他憤世嫉俗的思想及對通俗的愛情表達方式的鄙夷。
  二、意象
  在莎士比亞和鄧恩各自最具代表性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詩》(Sonnet18)和《跳蚤》(TheFleo)中,兩位詩人分別使用不同的意象描寫了他們對於愛(1ove)與欲(desire)的追求。在英國的夏天,溫暖而不炎熱,是最宜人、美麗的季節。莎士比亞把他的情人比作夏天這個美麗的季節,還認爲不夠,因爲夏天仍有它的缺點,遠不如他的情人美麗、溫柔、可愛。夏天很快會過去,但她的美麗永存。人生無常,厄運或許會隨時降臨。詩人認爲只要把愛人的美麗寫進了不朽的詩篇,那種美就可以隨同他的作品流傳人間與“時間”共存不滅,被人們所賞識。莎士比亞用近乎完美的措辭和韻律,從一個觀賞者的角度出發,去欣賞、表達一種對抽象的、崇高的愛的嚮往。“只要人類在呼吸/眼睛看得見我這詩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綿延”(Solongasmancanbreatheoreyescansee/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tothee)¨。這位愛的對象,既有太陽的熱情,也有月亮的溫婉,既熱情似火,又溫柔如水,這種愛的理想,源於一種對完整生命或永恆生命的強烈渴望。這符合當時社會上流行的對愛的理解方式,這是“邏格斯主義形而上”的表現形式,這和詩人希望被認同、被接受的心理是分不開的。

  對鄧恩來講,伊麗莎白時期的詩歌,已經被僞裝假飾得太像“詩歌”了,詩人都快忘了自己到底該做什麼了。那些詩人純粹是爲了詩歌而詩歌,爲了抒情而抒情,作品顯得無病呻吟、蒼白無力。對科學、法律、哲學、生物學都有所涉獵的鄧恩運用自己的知識創作了玄學派詩歌(metaphysicalpoetry),並以此展現他睿智而詼諧的思維。在《跳蚤》(TheFlea)裏,鄧恩將“跳蚤”和愛情聯繫在一起,這聽起來似乎令人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可是他卻認爲世界沒有絕對的真理,沒有必要一提起愛情就聯想到鮮花。他反對一切“邏格斯中心主義”及其意識形態,進行了一場“玄學”的精神思想解放運動。他力勸詩中的聽話一方放棄無用的貞操觀,與他一起享受愛情的甜蜜,“你看跳蚤不也是吸了我們的血,而沒有經過我們的許允?”(Markbutthislfea,andmarkinthis,/…Meitsuckedifrst,andnOWsucksthee,/Andinthisfleaourtwobloodsmingledbe):(還勸說女方不要殺死無辜的跳蚤,因爲它吸了“我和你的血”,兩個人的血由此交融在一起,所以這跳蚤也成了締結愛情的牀。“它的身體不只是見證我們的婚約/還是你和我,我們的婚牀,婚姻的殿堂”(Wherewealmost,naymorethanmarriedare./ThisfleaisyouandI.andthis/Ourmarriagebedandmar·riagetempleis)。
  由於鄧恩對周圍社會有一種不安和自卑之情,這使得他在作品中極力發泄這種情緒,反抗世俗的傳統理念。雖然詩的內容荒誕無稽,作者也有買弄之嫌,但是不可否認詩人確實論得有理有據,滑稽有趣,充分體現了鄧恩詩歌長於思辨、善用意象的特色。另外,在詩中出現的跳蚤、血液、腹部等意象表現了詩人對遠距離審美的鄙夷,和對愛人身體的追求和直白的佔有慾。
  三、語言和韻律
  出生於不同階層的兩個詩人在表達愛情和求愛時表現出截然不同的態度和風格。這和他們的成就動機有一定的聯繫。來自下層社會的莎士比亞顯然比生在貴族世家的鄧恩有着更強的追求成功的慾望。前者已經沒有後路可退,他只有不斷前進、奮鬥;而後者根據家庭歷來的變故清楚地知道,由於自身的信仰問題,無論如何努力都很難獲得器重,因此就降低了成就動機,顯示出一種叛逆的態度來。

莎士比亞與鄧恩詩歌的社會心理透視

在自我期待和現實地位的差別中,莎士比亞表現得相當樂觀自信。他以完美主義爲行動方向,追求高尚的道德和溫文爾雅的舉止。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詩》(Sonnet18)中,莎士比亞運用當時最爲流行的適合表達愛意、曲音悠揚的十四行詩(Sonnet)抒發對愛人美的讚歎。每一詩行有五組平衡排列的一個非重讀音節加一個重讀音節(-),被稱作是“五步抑揚格”(iambus)。這一格律歷來爲詩人所最喜愛,從古希臘的阿爾基洛科斯到莎士比亞、彌爾頓、喬叟、伏爾泰,無一不是如此。詩人在此略帶憂傷地用獨白(soliloquy)的形式抒發着對戀人的美的讚歎。僅詩歌前兩個對仗工整的詩行“能不能讓我來把你比作夏日?/你可是更加可愛,更加溫婉”f“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Thouartmorelovelyandmoretemperate”)E4]就足以展現詩人對音節和韻律把握的實力。僅僅在這兩行中,就有十一個長元音/雙元音、八個輕輔音、五個鼻音和三個邊音。這些輕輔音、鼻音、和邊音的使用讓此歌讀起來情深意切、舌底生津,增強了美的感受。在“Shall-I,conr-pare,thee-to,a,su,mmerday?”一行裏,非重讀音節和重讀音節錯落有致,極有樂感,像是在演奏一首抒情的小夜曲一般。但是在“狂風會吹落五月裏開的好花兒”(RoughwindsdoshakethedarlingbudsofMay)詩行中,詩人突然變換韻律爲兩個揚揚格,“tRough-winds,tdotshake”,恰如其分地強調了自然界狂風對美的摧殘。可是緊接着在表達五月裏的好花兒(the,darling-budsof-May)時,又極其恰當地回到了舒緩的抑揚格。
  在《跳蚤》(TheFlea)中,詩歌韻律簡潔明快,語言通俗放縱而又不失智慧。“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是這首詩歌的一個重要特點J(。首先是思維模式的陌生化:詩中的敘述者向戀人求愛卻故弄玄虛地引出一個跳蚤來,這一奇思妙喻(conceit)使讀者在閱讀時開動腦筋,並最終開懷一笑,佩服起詩人的思辨能力。其次該詩的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陌生化,三個詩節的安排其實就是一部三幕劇:在第一幕中,讀者看到一隻跳蚤先後叮了兩個人,敘述者聲稱二人已經通過這隻跳蚤將生命結合在一起;在第二幕中,聽話者要擡手把跳蚤打死,卻遭到說話人的反對;在第三幕裏,跳蚤被打死,但是講話者把話鋒一轉說“既然你沒有因爲它的死而有半分虛弱,/你答應我的求婚對你的名譽也不會有分毫的損失”(JustSOmuchhonor,whenthouyield’sttome,/Willwaste,asthisflea’Sdeathtooklifefromthee)。在每一個詩節中,詩人都是先描述而後抒情。另外,後面抒情的三行都向後縮進了兩個字節,這樣就同前面描述的六行形成了對比。這種戲劇情節的安排和詩行的縮進都顯示了該詩同那個時代其他作品的不同。四音步抑揚格、短元音[i]以及大量鼻音[m,n]和邊音[1]的出現,使得這首詩讀起來朗朗上口,富於抒情;而民謠體音韻(aabbccddd)、口語式語言(mark,stay)和戲劇獨白(monologue)的運用又讓這首詩極富調侃和幽默意味。但是擁有廣泛的知識面和智慧的鄧恩在詩歌中,卻同讀者做起了文字遊戲。在古英語中,S和f是同一個字母,因此在這首詩裏,“它先叮我,現在又叮你,……/飽餐了我們的血滴後大腹便便”(Meitsuckedfirst,andnowsuckthee/pamperedswellswithonebloodmadeoftwo)J(腳。這種語言大膽直白,挑戰讀者的才智和勇氣,同時表明詩人在此談論的不是伊麗莎白時期已被人們談論的乏味的“柏拉圖”式的精神之愛,而是一種具有後現代意義的形而下的肉體之性愛。
  四、結語
  文化背景是推動人的個性形成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在不同文化環境裏成長起來的人總是帶着他所屬的文化的特徵,這些會影響到他的感覺、知覺、情緒等心理狀態,構成他個性的一個方面,繼而左右他的文體風格和處世態度_7l_。莎士比亞和鄧恩對於“愛”和“欲”不同的描寫充分體現了他們背後的文化環境、對於自我實現的理解和心理狀態方面存在有巨大的差異。尋求自我實現的兩位詩人,雖然都充分利用自身的天賦、能力、潛力進行自我開拓,但是他們還是由於不同的文化、家庭背景表現出對事業兩種截然不同的認識態度:一個是沉思式的,另一個是決斷式的;一個是尋找歸屬感的,一個是力求陌生化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詩》(Sonnet18)和《跳蚤》(TheFlea)是表現二人這諸多相異之處的最佳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