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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漢譯英文本中音譯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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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譯與一般翻譯不同,它保留源語讀音而不傳達源語意義。音譯詞在漢譯英過程中被廣泛應用。它創造了一種陌生的形式.使讀者免受譯語文化的干擾,再通過解釋或註釋等補償手段,向譯語讀者輸入源語文化信息。這是漢語文化傳播的一個有效方法。然而,在譯語文化中,音譯詞的作用是雙重的。在保留和傳播漢語文化的同時,它又對這個過程有所限制。在漢語文化傳播過程中,必須謹慎使用音譯詞。

關鍵詞:音譯;源語文化;譯語文化;文化傳播

  音譯是一種特殊的翻譯。它是指用譯語的文字保留源語文字讀音的方法。如用漢字“帕金森”來模擬英語單詞Parkinson的讀音,用Peking或拼音BEijing來表示“北京”等。從譯意的角度來說,音譯並不是一種翻譯,而是對語音的簡單模仿。但音譯卻是翻譯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音譯詞大量存在於翻譯文本中,許多詞已經成爲一些語言的一部分。
  翻譯是漢語文化傳播的一種重要手段。近百年來,中外學者紛紛將漢語文本譯成英語和其他語言,漢語文化也隨之流傳。然而,由於語言、文化以及政治、經濟等等諸多方面的原因,文化傳播註定不會一帆風順。如何讓目標文化接受漢語文化,如何避免譯文中的漢語文化喪失自身特色,已成爲一個難題。
  音譯是一種偏向於源語文化的翻譯方法,有着悠久的歷史,近年來尤其受某些譯者的偏愛。因此,音譯詞在許多漢譯外的文本中已屢見不鮮。不過,音譯詞的作用並不是單方面的。運用音譯手段傳播漢語文化之前,需要對它有一個清晰的認識。本文將以漢譯英爲例,對漢語音譯詞進行介紹和分析,揭示它們在漢語文化傳播中所起的雙重作用。
  一、漢譯英文本中的五類音譯詞
  在翻譯理論研究領域,音譯並不是一個新話題,我國很早以前就有關於音譯的論述。早在唐代,玄奘就提出了著名的“五不翻”(多含義不翻、祕密不翻、尊重不翻、順古不翻、此方無不翻)。這是早期對音譯的適用範圍較爲系統的歸納。
  在近年來的漢譯英活動中,譯者(尤其是中國譯者)有意大量使用音譯詞,希望藉此向英語讀者介紹中國“特有”的文化。其應用範圍大大超過了人名和地名的限制。雖然現在還不能判定這種努力是否取得成功,但是使用音譯詞進行文化傳播是一種有益的嘗試。
  目前我國譯界對於音譯的理論探討,大多集中在“人名,地名”兩方面。這兩類專有名詞的確是音譯詞的主體,卻不能代表整個音譯現象。
  筆者認爲,音譯詞至少有五類,除了人名和地名,還有物名、稱謂語、文化習俗語三類。
  (1)人名:對於漢語人名的翻譯,音譯居多。以前譯者根據漢語讀音翻譯,如“李白”翻譯爲“LiPo”;目前以漢語拼音翻譯爲主,“李白”譯爲“IiBai”,“冰心”譯爲“BingXin”,“惜春”譯爲“XiChun”等。
  (2)地名:地名和人名同屬於專有名詞,翻譯方法也相同。以長江爲例,從前是根據它另一個名字“揚子江”譯爲“YangtzeRiver”,現在也改用拼音“ChangjiangRiver”。
  (3)物名:張培基先生在翻譯老舍的“想北平”一文時,用拼音加註的形式翻譯“牌樓”爲Pailou(decoratedarchway)],目的是爲了體現中國建築與其他國家類似建築的區別。在英文中已經有許多表示漢語文化圈裏特有事物的音譯詞,像“豆腐”(doufu)乃至“麻婆豆腐”(mapodoufu)等等。
  (4)稱謂語:在很多漢譯英的文本中,都把“老爺”譯成Laoye而不是Lord或是Master。JockHoe所譯巴金的《憩園》l3在遇到“老爺”的稱呼時,有的地方用master,有的地方用laoye,說明有些場合下master不能表達laoye的含義。更有甚者如林語堂,在他的半著半譯的作品《京華煙雲》中,不但把從前漢語中對於大戶人家的女主人的稱呼“太太”直接用Taitai表示。還把“哥”、“妹”直接音譯成“ko”、“mEI”,如“平哥”爲“Pingko”等。
  (5)文化習俗語:英語中極具漢語文化特色的音譯詞有增多的趨勢,這和漢語中不斷出現的英語音譯詞成正比例。兩者都是文化交流的結果。有的表示漢語文化與習俗的音譯詞已經成了英語的一部分。諸如“Kungfu”(功夫)、“kowtow”(叩頭)等。
  這五類詞的共同特徵是:它們體現了漢、英兩種文化在許多方面的不對等,而音譯作爲一種翻譯方法,力求在英語承載目標文化中讓讀者意識到這種不同,並進一步瞭解漢語文化。
  二、漢譯英音譯詞在漢語文化傳播中的雙重作用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成爲全世界的主題。近百年來,中國都在尋求世界的理解。在這個過程中,中外許多有識之士把大量的漢語作品譯成其他語言,用譯文的形式介紹漢語文化。
  接下來的問題是,這些譯本如何才能進入目標文化,又如何才能保留並推介自己的文化特色?多元系統論者認爲,文化是一個多元系統。其中,各種文學形式的地位不同,根據它們的重要性和穩定性,在系統中按從中心到邊緣的次序分佈。比如最能體現文化特點的詩歌處於中心位置;而通俗小說則次之。翻譯文本作爲外來文化,處於邊緣地位。
  從多元系統論的角度,漢語文化傳播要解決兩個問題:(1)如何才能進入目標文化?或者說如何才能從目標文化系統的邊緣位置向中心靠攏,獲得更多的目標讀者?(2)如何在目標文化中保持自己的文化的異質性不被同化?
  翻譯文本在目標文化系統中爭取地位的過程是一個力量和策略的鬥爭過程。一種文化進入另一種文化的力量與文化自身沒有太大關係,反而取決於該文化所在國所在圈裏的政治、經濟力量。英語在全世界風行便是最好的例子。另一方面,文化的交流也有助於擴大該文化圈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相對而言,漢語文化尚處於弱勢地位,很難在英語文化中搏得重要的位置,因而往往做出讓步和變形,被強勢文化同化。音譯,是一種抗拒同化的方法。
  (一)音譯詞的積極作用
  在文化意義上,漢、英兩種語言很多時候都沒有相對稱的表達方式,即玄奘歸納的意義完全缺失(祕密故、此方無故),或是部分缺失(多義故、尊重故)。如果勉強用譯語中意義相似或相近的表達方式,就會抹殺源語文化與譯語文化的不同。以“嗲”字爲例。據說“嗲”是中國特有的東西,更有甚者,說它是上海女人才有的特質。在英語中,它既有pretending的意思,也有affected、spoiled的意思,還有charming的意思,要說它是“撒嬌”,英語中更沒有對應詞了。在這種情況下,若譯者將它簡單譯爲“affected”,英語讀者就只會根據自己對於affected這個詞的理解來想象一個英語文化中成長的“af—fectedgirl”,並且理所當然地認爲這就是譯文塑造的“嗲女人”。這種現象我們姑且稱爲“文化干擾”。也許是爲了避免這種干擾,MinJie在翻譯楊東平的文章《上海女郎》時,就將“嗲”譯成了“dia”。
  音譯的積極作用主要體現在消除譯語文化的干擾方面。譯語讀者只有在消除其自身文化干擾的情況下,才能正確認識和理解譯文中包含的源語文化。借用語言學中“信息”的概念,這個過程可以分爲兩步來講:信息清空與信息重新輸入。
  1.信息清空
  音譯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陌生化。爲了明確告訴讀者音譯詞的存在,譯者會有意避免使用常用詞以免產生歧義。漢譯英的音譯詞由於使用的拼音和英語的拼寫大相徑庭,譯語讀者一眼就能辨出與英語的不同。這樣做的目的是爲了利用陌生感,使譯語讀者與其文化隔絕。
  例如,譯文中採用dia這種拼寫,就創造了一種陌生感。因爲英文中除了那些縮略結構之外,沒有dia這個詞。以英語爲母語的讀者(也就是漢語文化輸出的目標人羣)讀到這個詞時,無法進行回憶或聯想。讀者和目標語文化之間的聯繫就被隔斷了。
  如果讀者想要了解這個詞的含義,他必須按照譯者提供的線索去尋找。在這個尋找過程中,譯者往往就把源語文化灌輸給了讀者,完成了信息(譯文所要傳達的源語文化)的重新輸入。
  2.信息重新輸入
  譯者通過音譯詞僅僅創造出了一個空殼——一個沒有意義的語言形式。因而音譯詞並不能夠起到文化傳播的作用。譯者通常採用在音譯詞後直接加解釋性文字、文中加註或是利用上下文提示的方式,以輸入源語文化信息。
林語堂在提到“臘八粥”時用的是直接加解釋的方法:lapacho,agrueleatenontheEighthdayofDecembe。楊憲益、戴乃迭翻譯《紅樓夢》時,把“甄士隱”音譯爲“ZhenShiyin”,然後在文末加註爲“Homophonefor‘truefactsconcealed”。而在MinJie翻譯《上海女郎》的譯文中,雖然沒有前兩種文字,但讀者可以根據上下文去理解dia的意思。譯文以這三種補償方式將源語文化的信息完整地帶給譯語讀者,凸顯了源語文化與譯語文化的不同。
  從以上兩個過程我們也可以看出,音譯詞成功地抗拒了譯語文化的同化。它在保留源語文化特色方面,其作用是十分明顯的。但這並不意味着音譯就是漢語文化傳播的最佳手段。實際上,音譯的應用受到的限制頗多。因爲音譯詞還要解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那就是它是不是能被譯語文化所接受。

 (二)音譯詞的消極作用
  音譯詞的消極作用也有兩個方面:一是音譯詞本身並不能反映源語文化的特質;二是音譯詞降低了譯文的可讀性。正是這兩者的存在,才限制了音譯詞在譯文中的大量使用。
  1.源語文化的缺失
  很多人因爲音譯詞的拼寫和讀音不同於目標語言,就認爲它具有“異國情調”。這是一種誤解。
  這裏有一個英譯漢的例子。傅東華翻譯的《飄》(Gonewiththewind),因其音譯名太漢化、失了“洋味”而廣受批評。如男主人公RhettButler的漢名譯爲“白瑞德”,許多人都覺得失去了英語的味道,不如後來譯成的“瑞德·巴特勒”。事實上,“瑞德·巴特勒”較“白瑞德”而言,只起到了陌生化的作用,卻不能體現英語和英語文化的特點。前面我們已經分析了,音譯詞只是一個“陌生化”的空殼,它告訴讀者,它與目標語言與文化不同,卻不能說明不同之處在哪裏。若沒有解釋或註釋等補償措施,它的作用十分有限。
  以漢語人名的英譯爲例。英語名字的命名是一個封閉系統,人們總是沿用前人的名字,不會有太多創新,以至於世界上有數不清的Bill和Mary。因此英語名字以指稱意義爲主,用音譯也能體現其指稱或紀念意義。漢語人名則不同,它是一個開放的系統,一個名字既可以紀念先人,也可以紀念事件,還可以表達志向或祝願。基本上所有的字都可以用來命名,音譯不足以表達這麼多複雜含義。
  鐵凝小說《哦,香雪》的主人公香雪的名字就體現了取名人的意願:希望她“象白雪一樣純潔,還要有怡人的芬芳”。音譯詞“Xiangxue”無法體現出這種意願,所以譯者將它譯爲“FragrantSnow”。這樣至少可以讓英語讀者明白,作爲一種文化現象,這個名字包含了取名人對這個女孩子怎樣的期望。林語堂的《京華煙雲》也有大量的例子,比如說“RedJade”,她的原名應該是“紅玉”。
  在體現民族思維、民族文化這一點上,音譯遠遜於意譯。
  2.可讀性降低
  大量音譯詞的存在,增加了理解譯文的難度;同時伴隨音譯詞而來的解釋或註釋時時插入文中,又影響了譯文的流暢性,不免讓普通讀者失去耐心。這樣,譯文在目標語文化系統中的地位便會邊緣化。例如張培基先生翻譯茅盾的文章《白楊禮讚》時,將其中的“麥浪”處理爲“mailangmeaning“ripplingwheat”又將郁達夫《故都的秋》裏的一句話“不過在中國,文字裏有一個‘秋士’的成語”中的“秋士”譯成“Qiushi(antumn scholar,meaninganagedscholargrievingoverfrustrationsinhislife).。這兩處的音譯顯得沒有必要,而且這種解釋型的句子讓譯文句式僵化。
  埃文·佐哈指出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如果外來文本的形式太極端或太陌生,那麼譯文就有無法融入接收(目標)文化的危險。”
  很明顯,過多的或是不恰當的音譯詞會讓譯文過於陌生,從而無法進入目標文化系統的主流位置。相對而言,譯文被接受的要求比它保留源語文化的要求更基本,更重要。“可讀性”是任何文本獲得大量讀者的前提,而音譯詞在很多時候恰恰會破壞譯文的可讀性。


  三、音譯詞的合理利用
  如果音譯漢語名詞的目的是讓英語讀者領略其蘊含的漢語文化,譯者應該考慮兩個問題:首先,音譯詞是否有文化代表性?其次,音譯詞的使用是否影響譯文質量?
  沒有文化代表性的名詞不值得音譯。拿“牌樓”和“秋士”作比較,我們發現前者是漢文化一個很重要的特徵,而且極具普遍性,只要是有漢文化的地方它就有意義;而“秋士”只是流行在一小羣人中的具有階級意義的詞,在漢語文化內部它可以區別文化層不同的人羣,但就代表整個文化羣來說,它並沒有代表性。因而,“牌樓”值得音譯,而“秋士”則應該捨棄。
  關於譯文可接受度的問題,前文已經提到音譯詞會影響文本的可讀性。如果使用音譯詞使譯文不通順或喪失美感,將會嚴重影響譯文質量,從而失去讀者,用音譯的手段傳播文化的目標也就失去了根基。在這種情況下,譯者要放棄音譯或者做出改變。
  常見的改進音譯詞的方法有兩種,一爲斷,一爲擬。
  筆者認爲將一個名詞音譯一半意譯一半的方法爲“斷”,例如“孔明燈”可以譯爲KongmingLamp。這種方法通過意譯的部分使整個詞語的意義清晰易懂,避免對譯文可讀性產生負面影響。採用近似音譯的方法稱爲“擬”。這種方法放棄了原語的部分讀音,在意義上卻更加豐富。例如,商標“德爾惠”的英譯名最初是“Deerhui”,後來改成了“Deerway”。在讀音上的確有所犧牲,不過,作爲運動鞋品牌,這種譯法在意義上卻對英語客戶更具吸引力。
  譯者對於音譯詞的考慮應該建立在譯文質量和文化特色兩方面,同時還應當兼顧翻譯的目的(是文化因素多一些還是商業因素多一些),避免不加分析的籠統使用。
  在英譯漢的過程中,音譯體現了譯者對於漢語文化進行保留和推介的用心。在保留漢語文化特色方面,音譯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手段。它通過一種英語讀者陌生的語言形式(拼音),阻斷了讀者與母語及母語文化的聯繫,爲源語(漢語)文化的傳播掃清了道路。另一方面,音譯詞本身並不能體現源語(漢語)的文化特徵,它需要藉助其他形式來補充輸入源語文化的信息。另外它降低了譯文的可讀性,影響譯文在目標文化中的傳播。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利用譯文方式進行漢語文化傳播時,音譯是一種值得考慮的有效辦法。但是在運用音譯這一方法時,我們要從源語(漢語)和譯語兩方面考慮:一,音譯詞是否代表了源語文化中極有特色的部分,是否值得冒不被譯語文化接受的風險;二,音譯詞是否影響譯文的可讀性,是否阻礙譯文贏得更多的讀者。只有清楚地認識到音譯詞正反兩方面的作用,我們才能更好地利用它來傳播漢語文化。